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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未滿2歲少子女化對策:建置托育準公共化機制、擴大育兒津貼》新制專區
公告時間:2018-09-27
內容
為配合行政院推動少子女化政策,推動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自107年8月擴大實施辦理新制,民眾育有未滿2歲兒童,父母所得稅率未達20%,且未領取或領畢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皆可請領此2項之1,9月底前申請皆可追溯至8月發給。
(一)育有未滿2歲兒童,父母所得稅率未達20%,現未領取育嬰留停津貼或未接受公共或準公共化托育服務者,則能請領育兒津貼(2,500元)請洽兒童戶籍地區公所,惟若接受公共或準公共化托育服務者且未領取育嬰留停津貼,則能請領托育補助(6,000元)請洽托嬰中心或送托保母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申請。第3名小孩再加發1,000元。詳情參考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→育兒資訊網(http://social.tainan.gov.tw/social/socpage.asp?nsub=C0C200)。
(二)托育準公共化:育有未滿2歲兒童,父母所得稅率未達20%,現未領取育嬰留停津貼或接受公共或準公共化托育服務者,則能請領托育補助(6,000元)請洽托嬰中心或送托保母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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